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曾顯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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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CC000302/1997
CACC302/97
香港特別行政區
上訴法庭
高院刑事上訴1997年第302號
(原本案件編號: 區院刑事案件1996年第416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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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上訴答辯人 | 香港特別行政區 | |
| 訴 | ||
| 上訴申請人 | 曾顯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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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審理法官 : |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陳兆愷 |
|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廖子明 | |
|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梁紹中 |
聆訊日期 ﹕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二日
宣判日期 ﹕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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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 案 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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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陳兆愷宣讀上訴法庭
1. 申請上訴人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
2. 申請人於1996年3月1日,在旺角地區被巡邏中的警員截查,發現身上藏有一包毒品,就是剛才所說的海洛英毒品。
3. 在判刑前,法官為了對申請人作更深的了解,所以要求背景報告及戒毒所的報告。申請人現年45歲,從內地來港已差不多20年。曾從事多項工作,但是沒有一份是長久的。犯案的時候,申請人是地盤裝修工人。申請人已婚,但是不幸地夫妻都是吸毒者,所以他們的女兒,現年10歲,被送到國內給人撫養。
4. 申請人根據法庭的最新紀錄是有7次的犯案紀錄,還有一宗在1994年犯的案件現仍在等候結果。正如法官所說,申請人是有3次同毒品有關的案件,曾被判進入戒毒所。今次戒毒所的報告認為申請人適合被送往戒毒。但是法官並沒有根據該報告去判刑,而判申請人入獄2 ( 年。
5. 申請人要求
6. 申請人亦向我們提出兩個
| (陳兆愷) | (廖子明) | (梁紹中) |
|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|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|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|
上訴申請人 : 曾顯榮, 自辯
上訴答辯人 : 律政司由陸貽信(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)及梁卓然(高級政府律師)代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