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684-CH-2002-01-28
有關羅鳳霞的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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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CB009732/2001
HCB 9732/2001
香港特別行政區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
民事司法管轄權
高院破產案件編號2001年第973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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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羅鳳霞(欠債人)的事宜
有關債權人Agramon Rulyen Asan的單方面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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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審法官: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關淑馨
聆訊日期: 2002年1月28日
判案書日期: 2002年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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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案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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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這個破產呈請,由Agramon Rulyen Asan提出,基於勞資審裁處於2001年5月10日,在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2000年第8912號作出的命令,而命令是在呈請人與債務人羅鳳霞女士雙方同意之下作出。根據該命令,羅女士需要向呈請人支付HK$18,532.90,分8期還款,從2001年6月1日開始,每月清還HK$2,300.00,直至整數清還為止。
2. 由於羅女士沒有依照命令按期還款,呈請人在2001年9月7日,向羅女士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,以面交方式送達羅女士。在2001年11月1日,呈請人向法庭遞交破產呈請書,呈請書在2001年11月29日,亦以面交方式送達羅女士。
3. 羅女士對於法庭裁定需要支付呈請人的債項,並無爭議,但她要求呈請人再給予較長的時間還款,呈請人拒絕接受。
4. 在這情況下,本席認為必須作出破產命令,並把訴訟費用判給呈請人。
| (關淑馨) | |
|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|
債權人:由法律援助署李幗明律師代表
欠債人:羅鳳霞,無律師代表,親自應訊
破產管理署:由該署P McKenna律師代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