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339-CH-2002-07-29
有關許丕浩的事宜
HTML content
HCB006155/2002
HCB 6155/2002
香港特別行政區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
民事司法管轄權
高院破產案件編號2002年第6155號
____________
有關欠債人許丕浩的事宜
有關債權人康聯亞洲保險有限公司的單方面申請
____________
主審法官: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關淑馨
聆訊日期: 2002年7月29日
判案書日期: 2002年7月29日
_____________
判案書
_____________
1. 這個破產呈請,由康聯亞洲保險有限公司提出。呈請人向債務人許丕浩先生追討的債項是HK$63,510.34,基於許先生與呈請人在2000年1月6日簽署的保險代理人協議。委任信件,及財務協議。
2. 2001年4月26日,呈請人在報章刊登法定要求償債書,追討上述的債項。2002年4月3日,呈請人入稟法院,要求對許先生作出破產命令。2002年5月22日,呈請人在法庭取得命令,以替代方式送達呈請書,呈請人已遵照該命令送達破產呈請書。
3. 許先生對呈請人追討的債項並無爭議,他只要求呈請人准許他以分期方式清還欠款。雙方就分期還款一事,並未達成任何協議。在這情況下,本席認為必須對許先生作出破產命令,並把訴訟費用判給呈請人。
| (關淑馨) | |
|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|
債權人:由李宇祥、彭錦輝、郭威律師事務所劉袓強律師代表。
債務人:許丕浩先生,無律師代表,親自應訊。
破產管理署:由該署P McKenna律師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