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340-CH-2002-07-29
有關梁凱珊的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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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CB006161/2002
HCB 6161/2002
香港特別行政區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
民事司法管轄權
高院破產案件編號2002年第616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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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欠債人梁凱珊的事宜
有關債權人康聯亞洲保險有限公司的單方面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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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審法官: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關淑馨
聆訊日期: 2002年7月29日
判案書日期: 2002年7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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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案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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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這個破產呈請,由康聯亞洲保險有限公司提出。呈請人向債務人梁凱珊女士追討HK$52,833.54,附帶利息,基於呈請人與梁女士在1999年9月22日所簽訂的保險代理人協議、委任信件及財務協議。
2. 2001年7月12日,呈請人在報章刊登法定要求償債書。2002年4月3日,呈請人入禀法院,要求對梁女士作出破產命令。2002年6月13日,呈請人向法庭取得命令,以替代方式送達呈請書。呈請人已遵照該命令,送達破產呈請書。
3. 對於呈請人追討的債項,梁女士並無爭議。雙方亦曾就分期還款一事進行商討,但未有達成協議。梁女士對法庭表示,她並沒有能力一次清還所追討的債項。在這情況下,本席唯有作出破產命令,並把訴訟費用判給呈請人。
| (關淑馨) | |
|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|
債權人:由李宇祥、彭錦輝、郭威律師事務所劉祖強律師代表
債務人:梁凱珊女士,無律師代表,親自應訊
破產管理署:由該署P McKenna律師代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