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598-CH-2002-07-29
有關陳耀培的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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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CB007139/2002
HCB 7139/2002
香港特別行政區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
民事司法管轄權
高院破產案件編號2002年第7139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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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欠債人陳耀培的事宜
有關債權人康聯亞洲保險有限公司的單方面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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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審法官: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關淑馨
聆訊日期: 2002年7月29日
判案書日期: 2002年7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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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案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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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這個破產呈請,由康聯亞洲保險有限公司提出。呈請人向債務人陳耀培先生追討HK$120,067.78,基於雙方在2000年3月9日所簽署的保險代理人協議、委任信件、經理人協議及保證收入協議。
2. 2002年2月1日,呈請人對陳先生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,以面交方式送達陳先生。2002年4月16日,呈請人向法庭遞交破產呈請書。6月28日,以面交方式把呈請書送達陳先生。
3. 陳先生對呈請人追討的債項並無爭議。因為雙方未能就分期還款一事達成協議,陳先生也沒有經濟能力一次清還所追討的債項,故此本席認為必須對陳先生作出破產命令,並把訴訟費用判給呈請人。
| (關淑馨) | |
|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|
債權人:由李宇祥、彭錦輝、郭威律師事務所劉祖強律師代表
債務人:陳耀培先生,無律師代表,親自應訊
破產管理署:由該署P McKenna律師代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