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785-CH-2004-03-08
有關TONG HO MING ADRIAN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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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CB021922/2003
HCB 21922/2003
香港特別行政區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
民事司法管轄權
高院破產案件編號2003年第2192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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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有關債務人Tong Ho Ming Adrian事宜 有關呈請人Intexact Technologies Limited單方面提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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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審法官: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鍾安德
審訊日期:2004年3月8日
判案日期:2004年3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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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案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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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本呈請乃基於一筆469,486.38元的判決債務提出。債務人反對本呈請。他提出的反對理由可歸納為兩點:
(一) 債務人認為判決債務數額不確。判決債務涉及債務人租用或佔用呈請人的樓宇引致的款項。債務人認為該款項應只為每月50,000元,而非呈請人要求的75,000元。但即使債務人所言屬實,有關債務總額仍達314,000多元;及
(二) 債務人聲稱可分期清付該債務,但他只可每月為此支付數千元。
2. 本席認為債務人提出的反對理由均非足以反對本呈請。因此,本席頒布一般破產令,債務人並需支付所涉訟費。
| (鍾安德) | |
|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|
呈請人:由毛雲龍律師行指派丁穎翔律師代表
債務人:自行應訊
破產管理署署長:由政府律師莫少堅先生代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