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K CourtDB
HomeDirectoryMCP
Hong Kong CourtDB
Back to directory
Magistracy Appeal2007

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恩健

Related cases with same parties

  • CAAR1/201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倪鳳仙
  • CAAR14/2020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炳希及另一人
  • CAAR3/201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躍輝及另四人
  • CAAR5/2019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謝德禮及另十一人
  • CAAR7/202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蘇錦威
  • CAAR9/201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琦
  • CACC100/2019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方向
  • CACC100/2020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周浩賢
  • CACC100/202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簡梓濱
  • CACC100/202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蔡強明
  • CACC101/2019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區國耀
  • CACC10/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耀明
  • CACC10/202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H.Z.
  • CACC102/202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蘇瑋善
  • CACC102/202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T.T.C.
  • CACC103/2000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劉珍
  • CACC103/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徐玉蓮
  • CACC104/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區令聞
  • CACC104/202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金國及另一人
  • CACC104/202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關嘉林及另二人
62207-CH-2008-01-31

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恩健

HTML content

HCMA1095/2007

香港特別行政區
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

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

定罪上訴

案件編號: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7年第1095號

(原東區裁判法院傳票2007年第14922號)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 香港特別行政區 
 訴 
上訴人李恩健 

 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主審法官: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阮雲道

聆訊日期:2008年1月31日

裁決日期:2008年1月31日

裁判書

1. 上訴人所提出的論點,沒有一項令本席對於裁判官定罪的裁決的安全性有任何疑點。

2. 裁判官聽取了四名證人的證供,他接納了三位控方證人的證供,否決了上訴人的證供,這是他對於事實的裁決。法律上裁判官是有權作出這樣的裁決的。

3. 今天上訴人並沒有提出任何充分的上訴理由,足以令本席對裁判官的裁決作出干預,所以上訴人不服定罪的上訴被駁回。

   

 (阮雲道)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

答辯人:由律政司政府律師張天雁代表。

上訴人:無律師代表,親自出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