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0431-CH-2008-03-06
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林啟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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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CMA1214/2007
香港特別行政區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
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
判罪上訴
案件編號: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7年第1214號
(原九龍城裁判法院傳票2007年第20998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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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香港特別行政區 | ||
| 訴 | ||
| 上訴人 | 林啟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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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審法官: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阮雲道
聆訊日期:2008年3月6日
裁決日期:2008年3月6日
判案書
1. 就上訴人今天的上訴案件,本席並無聆聽過控辯雙方證人的證供,相反,裁判官則有聆聽過控辯雙方的證供,並接納控方證人的證供,認為該名證人是一名誠實可靠的證人,所以接納其證供。裁判官並不接納上訴人的證供,她在陳述書內已詳細解釋為何她不接納上訴人的證供。
2. 本席只憑手上拿著的記錄來處理上訴人的上訴案,認為根本沒有任何理據可以推翻裁判官對於一個事實的裁決,故本席駁回上訴人之定罪上訴。
| (阮雲道)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|
答辯人: 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曹任文代表。
上訴人: 無律師代表,親自出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