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K CourtDB
HomeDirectoryMCP
Hong Kong CourtDB
Back to directory
Magistracy Appeal2007

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葉華雙

Related cases with same parties

  • CAAR1/201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倪鳳仙
  • CAAR14/2020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炳希及另一人
  • CAAR3/201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躍輝及另四人
  • CAAR5/2019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謝德禮及另十一人
  • CAAR7/202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蘇錦威
  • CAAR9/201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琦
  • CACC100/2019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方向
  • CACC100/2020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周浩賢
  • CACC100/202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簡梓濱
  • CACC100/202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蔡強明
  • CACC101/2019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區國耀
  • CACC10/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耀明
  • CACC10/202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H.Z.
  • CACC102/202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蘇瑋善
  • CACC102/202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T.T.C.
  • CACC103/2000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劉珍
  • CACC103/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徐玉蓮
  • CACC104/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區令聞
  • CACC104/202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金國及另一人
  • CACC104/202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關嘉林及另二人
62369-CH-2007-10-11

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葉華雙

HTML content

HCMA712/2007

香港特別行政區
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

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

判罪上訴

案件編號: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7年第712號

(原粉嶺裁判法院案件2007年第643號)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 香港特別行政區 
 訴 
上訴人 葉華雙 

--------------------

主審法官: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阮雲道

聆訊日期:2007年10月11日

裁決日期:2007年10月11日

判案書

1. 裁判官聆聽了雙方證人的證供,即受害人及上訴人的證供,裁判官觀察了雙方證人作供時的舉止神態,他最後裁定接納受害人的證供,而不接納上訴人的證供。此裁決為一事實之裁決,除非有充分的理由,否則上訴庭不應作出干預。

2. 在本案,本席不認為有任何理由可以推翻裁判官的裁決,故上訴人之上訴駁回。

     

  

 (阮雲道)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

答辯人: 由律政司副首席政府律師張維新及高級政府律師曾藹琪代表。

上訴人: 無律師代表,親自出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