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K CourtDB
HomeDirectoryMCP
Hong Kong CourtDB
Back to directory
Magistracy Appeal2009

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賴偉文

Related cases with same parties

  • CAAR1/201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倪鳳仙
  • CAAR14/2020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炳希及另一人
  • CAAR3/201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躍輝及另四人
  • CAAR5/2019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謝德禮及另十一人
  • CAAR7/202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蘇錦威
  • CAAR9/201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琦
  • CACC100/2019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方向
  • CACC100/2020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周浩賢
  • CACC100/202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簡梓濱
  • CACC100/202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蔡強明
  • CACC101/2019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區國耀
  • CACC10/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耀明
  • CACC10/202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H.Z.
  • CACC102/202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蘇瑋善
  • CACC102/202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T.T.C.
  • CACC103/2000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劉珍
  • CACC103/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徐玉蓮
  • CACC104/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區令聞
  • CACC104/202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金國及另一人
  • CACC104/202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關嘉林及另二人
66203-CH-2009-05-19

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賴偉文

HTML content

HCMA 166 & 167/2009

香港特別行政區
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

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

減刑上訴

案件編號:高院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9年第166、167號

(原荃灣裁判法院案件2009年第150號)
(原觀塘裁判法院案件2009年第294號)

----------------------

答辯人香港特別行政區 
 訴 
被告人賴偉文 

----------------------

(合併處理)

主審法官 : 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杜麗冰

聆訊日期 : 2009年5月19日

裁決日期 :  2009年5月19日

 

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判案書

----------------------

 

1.  上訴人於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(TWCC150/2009)和另一項普通襲擊罪(KTCC294/2009),上訴人因此被判入院令9個月,須接受精神科的治療,同期執行。現上訴人不服刑罰,提出上訴。

2.  在上訴時,法律援助署聘請了劉大律師代表上訴人協助法庭。及後上訴人親自陳述他的主要上訴理由是認為刑罰明顯過重。

3.  其實裁判法官在考慮刑罰前已經索取了兩位精神科醫生的報告,兩位精神科醫生分別是阮醫生和廖醫生,兩位醫生都認為上訴人由於沒有依照指示準時服藥,病情因此轉差,他們都一致認為上訴人需要入院接受6至9個月的治療。

4.  裁判法官考慮了案件的事實和上訴人的背景後,判上訴人每項控罪9個月的入院令,同期執行。

5.  參看裁判法官的判刑理由書,本席看不到裁判法官有任何方面出錯,本席認為裁判法官這個判決是一個適當的刑期,沒有明顯過重。因此,這個上訴被駁回,維持原判。

  

 

 (杜麗冰)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

答辯人:由律政司徐和中檢控官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

上訴人:由法律援助署委派劉耀勤大律師代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