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K CourtDB
HomeDirectoryMCP
Hong Kong CourtDB
Back to directory
Criminal Appeal2018

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葉祖榮

Related cases with same parties

  • CAAR1/201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倪鳳仙
  • CAAR14/2020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炳希及另一人
  • CAAR3/201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躍輝及另四人
  • CAAR5/2019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謝德禮及另十一人
  • CAAR7/202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蘇錦威
  • CAAR9/201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琦
  • CACC100/2019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方向
  • CACC100/2020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周浩賢
  • CACC100/202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簡梓濱
  • CACC100/202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蔡強明
  • CACC101/2019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區國耀
  • CACC10/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耀明
  • CACC10/202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H.Z.
  • CACC102/202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蘇瑋善
  • CACC102/202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T.T.C.
  • CACC103/2000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劉珍
  • CACC103/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徐玉蓮
  • CACC104/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區令聞
  • CACC104/2021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金國及另一人
  • CACC104/202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關嘉林及另二人
[2019] HKCA 940-CH-2019-08-15

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葉祖榮

HTML content

CACC 265/2018

[2019] HKCA 940

香港特別行政區

高等法院上訴法庭

刑事司法管轄權

上訴期間申請保釋

刑事上訴案件2018年第265號

(原區域法院刑事案件2018年第76號)

__________________

答辯人香港特別行政區 
對
申請人YIP CHO WING (葉祖榮) 

__________________

主審法官: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彭偉昌
聆訊日期:2019年8月15日
判案日期:2019年8月15日

判案書


1.  這是申請人第二度申請保釋在外等候上訴。他的首次申請被楊振權副庭長拒絕。

2.  申請人也曾被我拒絕發出許可讓他就定罪提出上訴。而今天的申請,就是基於他重新申請上訴時所提出的新上訴理由。

3.  不過,正如我在庭上與申請人逐一分析,這些理據全部和事實的認定有關。申請人批評原審法官只靠推論,亦未能指出這些推論有何不當之處。

4.  我認為,根據所有證據,原審法官認定申請人有‘勒索’的意圖,是合理和無可批評的。申請人強調他在電郵裡只是‘建議’ 所屬機構給錢、並不認真,則無法令人信服。

5.  申請人也說,他希望保釋外出,是要見肯幫助他的議員及親身為上訴作準備。他甚至說,他才剛決定聘用律師,所以要押後明年一月進行的上訴。

6.  然而,議員可以探囚,而申請人在聘用律師的事上有延誤則不能打亂案件的排期,否則有損公眾利益。

7.  基於以上的理由,我拒絕申請人保釋外出,亦拒絕押後他已定出日期的上訴。

 ( 彭偉昌 )
 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

申請人: 無律師代表, 親自應訊

答辯人: 由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羅天瑋先生代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