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487-CH-2002-12-11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訴 余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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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CMA001086/2002
HCMA 1086/2002
香港特別行政區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
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
減刑上訴
案件編號:高院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2年第1086號
(原北九龍裁判法院案件2002年第6030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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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| ||
| 訴 | ||
| 上訴人 | 余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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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審法官: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王見秋
聆訊日期: 2002年12月11日
判案書日期: 2002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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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案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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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上訴人余家在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發布淫褻物品罪,違反香港法例第390章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第21(1)(a)條。簡單來說,在2002年8月22日,上訴人於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582-592號信和中心1字樓128號店舖內,發布12隻淫褻視像光碟,其時,上訴人是有當值律師代表。經認罪後,裁判官判上訴人8個月監禁及罰款HK$8,000.00。上訴人不服所判刑期,提出上訴。
2. 上訴人今早所提出的理由就是,他起初以為只是罰款就不需坐牢;又或是坐牢就不需罰款。惟裁判官在考慮刑期方面時,已作出了很詳細的分析,亦參考過不少之案例,而這些案例所涉及的事實皆與本案相差不遠。與此同時,上訴人有很多相同犯案的前科,顯示他屢犯不改,所以裁判官認為單是判以監禁刑期,未必足以阻嚇上訴人再犯此等罪行,故此亦同時判處上訴人罰款,雙管齊下,希望可以收到阻嚇作用。裁判官這樣做法是正確的,因此上訴理由不成立,駁回上訴。
| (王見秋) | |
|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|
控方:由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Ms Mary Sin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。
辯方:余家,上訴人,無律師代表,親自應訊。